梅毒的孕妇能顺产吗?咨询省生殖保健中心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生殖保健中心责任编辑:小菲发布时间:2011-12-23 14:42

文章摘要:省生殖中心专家指出,临床经验证明,不论怀孕前已患梅毒,还是怀孕期间才染上梅毒,都有可能将梅毒传染给胎儿,特别是早期梅毒患者,使胎儿受染的机会更大。在孕期母体内的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进入儿体,常致胎儿流产...详细>>

  梅毒的孕妇能顺产吗?梅毒听上去就让人惊恐,这是一种很顽固的性传播疾病。

  一般患有梅毒医生都不建议怀孕,但是有的女性因为没有明显发现梅毒病症而怀孕,也就产生了孕妇梅毒这样的问题。患有显症梅毒或潜伏梅毒的妇女在妊娠期,或孕期染上了梅毒,都对胎儿危害甚大。

  省生殖中心专家指出,临床经验证明,不论怀孕前已患梅毒,还是怀孕期间才染上梅毒,都有可能将梅毒传染给胎儿,特别是早期梅毒患者,使胎儿受染的机会更大。在孕期母体内的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进入儿体,常致胎儿流产、死产或早产。即便是足月产,也可能已是梅毒患儿。这不仅直接影响胎儿成活率,也会影响胎儿健康发育。

  梅毒对胎儿有哪些危害呢?

  1.流产:多发生在怀孕4~6个月时,螺旋体可使胎盘内小动脉发炎,形成动脉梗塞,至使胎盘组织坏死,供给胎儿营养不足而发生流产。需把胎儿排除出宫外,以利母体。

  2.早产:多发生在怀孕第6~8个月期间,即是提前分娩。95%出生后会短期夭亡。这是由于梅毒螺旋体已侵犯胎儿内脏,致使脏器受损而功能不足,出生后的早产儿极难适应外界环境,如有感染即会夭亡。如有个别免于死亡者,也已是先天梅毒患儿。

  3.死产:见于怀孕已达足月,但当临产前数日,或临产时发生的突变,而产出死胎。

  通过以上梅毒可能引起的对胎儿的危害,相信您已经对梅毒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没有经过抗梅毒治疗,或治疗不彻底的梅毒妇女,随着病期的延长,经过3~4胎的流、早、死产的生育之后,可获存活婴儿。但在这些婴儿中,还有60%可能会染上梅毒,仅有约40%的婴儿可幸免受染而成为健康儿。

  梅毒对孕妇的危害很大,对胎儿的危害更大,很多孕妇得了梅毒就可能足月时间沾染新生儿,有的胎儿还会因为胎盘受到梅毒侵袭,导致胎盘营养供给不足,因此新生儿多回发生营养不良或者弱智,还可能继发其他病变导致胎儿衰亡。

  省生殖温馨提示:梅毒孕妇顺产机会渺茫,因此女性朋友们在怀孕前要到正规妇科医院做好孕前检查,以免给女性自身及胎儿带来伤害。欢迎您点击咨询省生殖在线医生,我们将给你最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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