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的治疗应做好随访工作

文章来源:未知责任编辑:健康人生发布时间:2010-08-07 15:14

文章摘要:黑龙江生殖保健服务中心的专家指出,作为常见的性传播疾病之一,梅毒的治疗应做好随访工作。 对梅毒的随访和复治要求: ①早期梅毒在正规治疗后第一年内每3个月复查1次,以后每半年复查1次,持续2~3年。如果发现血...详细>>

    黑龙江生殖保健服务中心的专家指出,作为常见的性传播疾病之一,梅毒的治疗应做好随访工作。

    对梅毒的随访和复治要求:

    ①早期梅毒在正规治疗后第一年内每3个月复查1次,以后每半年复查1次,持续2~3年。如果发现血清复发或症状复发,应加倍量复治。

    ②早期梅毒治疗后血清反应不阴转而无临床症状者,应检查脑脊液,排除无症状神经梅毒。

    ③晚期梅毒与晚期潜伏梅毒,血清在治疗后固定,也需随访3年以判断是否终止观察。

    ④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梅毒,由专科医生治疗,并终生随访。

    ⑤妊娠期梅毒,治疗后,在分娩前应每月检查一次梅毒血清反应。分娩后按一般梅毒病例进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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