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3 · 15,维权的不仅仅只是患者
3月15日为每年的消费者权益日。从每年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可以看出,这一节日主要是针对社会中的每一个具体的个人而制定的,这些人也是维权活动的受益人。每一个独立的消费人员都将参与到对某一企业、某一行业的声讨中。单单从健康维权这一方面看,患者就是消费群体,而医疗机构即成为公众声讨的对象。而事实上,在健康维权问题上,不仅仅只有患者才是受害人。某些情况下,医疗机构同样也是一名受害者,同样应具有维权的资格。
■ 健康维权,患者当先!
在健康3.15面前,患者当之无愧地能够进行维权活动。
每年,患病人数不断激增,加之人群的健康意识也越来越强,面对看病这一大医疗市场“肥肉”,都成了医院和商家的必争。于是,各种各样的,想要从病人身上捞好处的手段都出来了:大医院提高了看病的“门槛”,小医院挂上了大头衔,就连小门诊也会乘机敲诈一下病人;医生开药都成了“处方密码”,小病大治,开好药开贵药,无关检查统统都得做;医药市场上药品良莠不齐,旧药新包装,保健品当药用……在吃药看病上,病人是吃尽了苦头,受尽了委屈。所以,进行健康维权,患者当先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 医疗机构之苦,向谁诉?
患者进行健康维权确实应该,但在某些情况下,医疗机构的权益也有可能遭受侵犯。
现如今,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医疗机构尤其是以医院为主,也将遭受到越来越猛烈的冲击。为了抢占医疗市场的先机,为了吸纳更多的病人前往自己的医院看病、住院,部分医疗机构开始采取各种各样的非正常竞争手段来达到赢利的目的:
买通医托,拉拢病人入院。这种情况多发生于一些小型医院。由于医院规模小,医务人员技术薄弱,医疗设备陈旧,为了能让病人住院看病,这些医院不惜与一些黑心的医托进行合作,以此来拉拢病人入院。
制造虚假的、夸大的宣传,诱骗病人。部分医院以及一些药品销售机构,抓住病人迫切想治好疾病的心理,进行舆论造势,刻意夸大自己医院的医疗水平、自己的药物效果,从而达到诱骗病人住院、买药的目的。事实上,这些医院并没有很高的医疗技术,而药品也没有如宣传广告中那样的疗效。只要能将病人忽悠到医院看病,只要能忽悠病人掏腰包买药,在这些医院或医药机构看来,他们的目的即达到,至于病人看病后和用药后的效果则是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
抄袭或杜撰治疗理论,误导病人。一些小医院,尤其是一些小的专科医院,再加上一些小诊所、游医,由于自己并没有什么治病救人的能力,在医疗市场上更没有什么名气。于是乎,看哪个医院看病好,哪家医院有名气,哪家的治疗理论先进、权威,就将别家医院的治疗理论纷纷抄袭、借用到自己名下,成为自己所谓的治病特色。这种做法,一方面搅乱了医疗市场,使得“清者也不能自清”,还被严重消减了在病人心目中的地位;另一方面,病人不幸选择了这种披着狼皮扮绵羊的医院或诊所,反而耽搁了自己的最好治疗时机,加重了病情。
这些现象的存在,使得患者成为受害人不假,但同时对于那些被抄袭了治病理论的医院、被医托从别的医院骗走病人的医院,他们同样也是受害者。健康3.15维护病人权益的时候,他们这些受害的医院是不是也应该获得维权的资格?
■ “洋中药”动了中医药的“奶酪”
再从医疗市场大环境看待健康维权问题。
国内所形成的这种医疗市场混乱局面是当前的现状,而“洋中药”品牌也来倾轧国内的医疗市场了。所谓的“洋中药”就是国外的一些企业从中国低价购入原料药进行就地粗加工,运回国内精炼提取制剂后以高价返销到中国医药市场。“洋中药”研制出来后,不仅占据了主要的中药国际市场,而且也越来越多的侵占到中国医药市场。这种情况的发生,直接侵犯了我国中医中药的权益。这种情形之下,中医中药也将站到维权的位置上来。
【结语】2008年的消费者权益日的消费维权主题为——消费与责任。这一主题的涵义主要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于广大的患者,对于权益遭受侵犯的医院,对于被“洋中药”动了“奶酪”的中医中药,都具有维权的资格。同时,他们也应该具有维权的责任。患者进行正确就医,医疗机构进行正确引导就医,政策和制度大力扶持中医药行业,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之下,方能做好健康维权的工作,让每一方都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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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科学为肾病健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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